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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发布时间:2024-11-27 09:49:07   作者:     点击次数:

纳米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级学科代码:1406

一级学科名称:纳米科学与工程


第一部分 学科概况


纳米科学与工程是2023年国家首次新设立的一级交叉学科硕士点。其涉及物理、化学、生物、医学、材料和电子等多个领域。

我校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60人,其中正高职称10人,副高职称21人,博士学位55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55人,并形成了纳米材料的可控制备及应用、微纳及增材制造、纳米环境材料制备及污染修复三个研究方向。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


一、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

本学科硕士应该掌握坚实的纳米科学与技术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方法、现代实验技能和计算机技术,熟悉学科方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学科综合知识,能运用外语进行文献阅读,跟踪学科领域前沿最新知识,为学位论文的创造性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素质

1.学术素养

掌握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实验技能和计算机技术,熟悉本学科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科学研究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胜任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工业生产部门的教学科研或生产与管理工作。

2.学术道德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纳米科学与工程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本学科硕士生应具有正直诚信、追求真理、献身科学研究的优良品德,在进行科学研究和参与学术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求真务实,诚实守信,严谨治学,洁身自律,正确对待学术名利,杜绝沽名钓誉、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投机取巧等不正之风,拒绝不当得利,自觉抵制和坚决杜绝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三、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通过各种学习方式获取知识是硕士生必须具备的能力。获取新知识包括检索、阅读、分析、理解各种专著论文、资料、专利及网络资源等。硕士生必须熟悉本领域中相关的文献资料,掌握其主要进展并进行综合分析,能够判断哪些问题已有研究,采用了什么方法,哪些问题还没有解决,有什么争论,从而指导学习和论文工作,获得研究工作所需的背景知识。学会利用一切可获得的信息资源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科学研究能力

硕士生必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从研究与开发实践中发现问题,从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所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开展合适的可重复实验,并设计恰当的对照实验;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并对结果进行分析;解决本领域的学术研究与技术开发中的实际问题。

3.工程实践能力

通过培养和锻炼,具备学术研究或技术开发能力,掌握相关实验技能、研究方法,能够使用相关仪器设备进行科学研究与工程开发,在实践中灵活应用所学知识,增强动手能力。

4.学术交流能力

硕士生应具备良好的学术表达和交流能力。应具有进行口头的、书面的和演示性交流技能。在项目可行性报告、科技论文撰写以及学术交流中能进行条理清楚、内容规范的报告和写作。能对自己的研究计划、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进行科学陈述和答辩,对他人工作进行正确评价和借鉴;具有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申请的能力。

四、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

1.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于答辩前在国内外本专业重要学术期刊(中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至少发表(或接收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增刊和会议论文),或获得授权(或申请并已公开)一项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发明专利。该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的作者(或发明人)中必须有导师的名字、广西民族大学必须为第一单位(或第一专利权人),同时作者(或发明人)排序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学生排名第一;(2)学生排名第二时,排在第一的必须为研究生的导师或协助指导教师。

若没有满足此项要求的,在符合学位论文答辩其他要求的情况下,可申请进入论文答辩程序,通过论文答辩者,可先予毕业,但暂缓授予学位。

2.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相关课题,应当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具有先进性与一定的创新性。

3.论文选题并提交论文撰写计划之后,在第四学期中期向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

4.硕士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选择适当时机就论文进展情况向指导小组作一次中期报告。中期考核通过者计1个学分。

5.硕士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如有舞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答辩资格,或撤销所授学位。学位论文要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与技术手段,对涉及的科技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够对某方面有独立见解。学位论文在写作上应概念清楚,论据可靠,论证合乎逻辑,分析严谨,文字通畅,附有中英文摘要。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含图表)。

6.凡未经导师最终审阅通过的论文,一律不得提交答辩。论文必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完成打印工作,并提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评审与答辩。

7.硕士生论文答辩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评定标准及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评审与答辩。

8.答辩合格者经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答辩未通过者,当年不得再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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